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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一三四 宋紀十六

北宋 資治通鑑 司馬光主編 著

起柔兆執徐(丙辰),盡著雍敦牂(戊午),凡三年。

  蒼梧王元徽四年(丙辰,公元四七六年)

  春,正月,己亥,帝耕籍田,大赦。

  二月,魏司空東郡王陸定國坐恃恩不法,免官爵為兵。

  魏馮太后內行不正,以李奕之死怨顯祖,密行鴆毒,夏,六月,辛未,顯祖殂。壬申,大赦,改元承明。葬顯祖于金陵,諡曰獻文皇帝。

  魏大司馬、大將軍代人萬安國坐矯詔殺神部長奚買奴,賜死。

  戊寅,魏以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宜都王目辰為司徒,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復臨朝稱制。以馮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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