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真宗咸平四年十一月盡是年閏十二月
十一月壬申,知階州竇玭獻白鷹,詔還之。
詔諸司非言要切事,無得升殿,當取旨者具狀以聞。時諸司事無巨細,悉升殿取旨,上以為臣僚自有職分,不當如是。會秘書丞孫冕上章極論其不可,故降是詔。
上謂侍臣曰:「昔漢武事邊,逞一時之志,不顧中國疲敝,誠不足慕。然訖孝宣世,天下無事,四夷請吏,亦其餘威之所及也。」
丙子,王顯遣寄班夏守贇馳騎入奏:「前軍與契丹戰,大破之,戮二萬餘人,獲其偽署大王、統軍、鐵林、相公等十五人首級并甲馬甚眾,餘皆奔北,號慟滿野。」(按張斌長城口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