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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六十八 皇祐二年(庚寅,1050)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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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仁宗皇祐二年正月盡是年七月

春正月己亥,詔河北提點刑獄司,自今歲調兵夫治河,並親往督視之。

辛丑,詔樞密院自今勾當皇城司並選差人,仍不許陳乞。會要慶曆八年閏正月,已有此詔。

癸卯,以歲饑,罷上元觀燈。

丙午,占城國遣使來貢象牙二百一,犀牛角七十九,齎表二通,一以蕃書,一以中國書。

丁未,詔施州,自今歸明軍校死者,許子孫代守邊,仍先給食鹽,其衣襖須三年乃給之。

己酉,前殿中丞竇運復舊官。運始丁母憂,聞妖賊據恩州,起從安撫司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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