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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六 熙寧四年(辛亥,1071)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起神宗熙寧四年八月盡是年九月

  八月癸丑朔,御文德殿視朝。高麗使民官侍郎金悌至自通州。

  甲寅,詔:「自今保甲與賊鬥死者,給其家錢五十千;有戶稅者,仍免三年科配。因致廢疾者,給錢三十千。折傷者,二十千。被傷者,五千。」以開封府界提點司言,新籍畿縣民為保甲有奮不顧身捕盜者,願優卹之,故有是詔。去年十二月乙丑,初立保甲法。又九月二十四日。

  丁巳,入內副都知張茂則言:「奉敕相度二股決河利害,乞以開封府判官宋昌言,都水監丞、河北興修水利程昉同領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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