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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三 熙寧三年(庚戌,1070)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起神宗熙寧三年七月盡其月

  秋七月辛卯,詔新判太原府歐陽修罷宣徽南院使,復為觀文殿學士、知蔡州。先是,修病,辭宣徽使至五六,因論青苗法,又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修辭太原,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此修晚節不污,所以得為君子也。紹聖史官乃諱其事,簽貼云取會並無出處,輒刪去,今復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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