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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二 熙寧三年(庚戌,1070)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起神宗熙寧三年六月盡其月

  六月壬戌,詔司農寺檢察諸路所申雨澤,如有水旱特甚州軍以聞。

  知秦州李師中言:「奉詔勘會昨展置甘谷城所拘占湯谷地界,係與不係心波等三家【一】,仍令王韶、劉希奭與蕃部首領指引標定界至聞奏。臣已令體量其間有蕃戶標撥入官地土數多,而今耕種不足者,欲卻於元獻納數內給還三分之一,而弓箭手亦不得執元額,止據合入官地招人【二】,庶幾不害邊計。」詔令王韶等依前降指揮,體問元獻地蕃部的實願獻多少地,如不係元初獻者,並還之。劉希奭時為走馬承受,已見二月二十八日。

  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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