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哲宗元祐四年五月辛巳盡是月癸巳
五月辛巳,詔蔡確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
中書舍人彭汝礪奏曰:「確言非所宜,眾所共惡,聖恩深厚,尚俾分務,乃知天地高厚,無大不容,日月高明,雖細必察。然告訐之言至,有累風化;罪人以疑似,實非政體。伏望聖慈更賜寬恕。必謂小人須當懲戒,猶冀加貸,以全德美。所有誥詞,尚俟聖旨。」貼黃稱:「臣以言者交攻,自知罪在不赦,貪補德美,不知更為身謀,惟太皇太后陛下加省前奏,以養皇帝陛下好惡,正朝廷紀綱,敦厚風俗,愛惜人才為念,亦賜寬貸,以成盛德,流竄誅殛,非臣所辭。」
左諫議大夫梁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