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哲宗元祐四年十一月盡其月
十一月丁卯朔,戶部言:「諸路進貢之物,不許附遞,並令轉運司於順便州軍類聚,計綱起發上京,差人管押。」從之。(新無。)
戊辰,詔:「今後三省錄事、都事並依條揀試選人或取法官,逐省各一員。其初取外人,仍合用銷減員闕取填。」(政目云:「三省錄事、都事依條例試選人及法官,逐省各一員。」)
詔:「文彥博乞致仕,已斷來章,如別有進入文字,仍許收進。」
己巳,故陳州觀察使、陳國公仲郃之嫡長子、右武衛大將軍、涪州刺史士關為陳國公。
庚午,三省言:「舊制,京朝官已上各分進士、餘人,自改為寄祿官後,並一等改轉,別無分別。除朝議大夫以上置左、右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