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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佥事冯慕冈先生应京

清朝 明儒学案 黄宗羲 著
简体

冯应京字大可,号慕冈,盱眙人也。万历壬辰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兵部税监。陈奉播恶楚中,朝议恐地方激变,移先生佥事镇武、汉、黄三郡。先生下车,约束邑令於学宫曰:“邑故无矿,而每邑岁输金四千余缗,岂天降地出乎?吾以三尺从事矣。”於是邑令以无矿移税监,税监虽怒而无以难也,即走郧、襄以避先生。辛丑孟春,三司宴税监,陈奉兵举炮,思泄怒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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