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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教谕王一菴先生栋

清朝 明儒学案 黄宗羲 著
简体

王栋字隆吉,号一菴,泰州人。从事心斋。嘉靖戊午,由岁贡授南城训导,转泰安,陞南丰教谕。所至以讲学为事。先生之学,其大端有二:一则禀师门格物之旨而洗发之,言“格物乃所以致知,平居未与物接,只自安正其身,便是格其物之本。格其物之本,便即是未应时之良知。至於事至物来,推吾身之矩而顺事恕施,便是格其物之末。格其物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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