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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总宪曹贞予先生于汴

清朝 明儒学案 黄宗羲 著
简体

曹于汴字自梁,号贞予,平阳安邑人。登进士第。授淮安府推官,擢给事中。万历辛亥京察,先生以吏科都给事中,与太宰孙丕扬主其事。是时崑宣传四明之衣钵,收召党与,皆以不谨坐罢,其党金明时、秦聚奎起而讦之,先生与太宰皆去,而朝中之朋党遂兴。光宗立,起太常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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