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十三
帝 號 宋太宗 年 號 太平興國七年(壬午,982)
全 文
春正月壬寅,詔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詳定士庶車服喪葬制度,付有司頒行,違者論其罪。 甲寅,以右衛大將軍侯贇知靈州。贇既至,按視蕃落,犒以牛酒,戎人悅服,部內甚治。在朔方凡十年,上雖念贇久次,而難其代者,贇竟卒于治所。
初,太祖免潭州歲所調紙十年。期滿當徵,州言民飢,願埙豐歲乃輸,詔並除之。
二月丙寅,以江州星子縣為南康軍。
庚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96号
备案号:皖B2-201000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