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七年七月盡其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四十七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元豐七年(甲子,1084) 全 文
秋七月己亥,以奉議郎徐彥孚提舉荊湖北路常平等事。彥孚知衛州黎陽縣,嘗言:「青苗息錢可用常平法,聽民非時吉凶匱乏用抵保稱貸,立期輸官。」不報。又言:「保甲逃亡,恐積以歲月,寖虧本數【一】。乞立責正長法。」下開封府界、三路保甲司相度以聞,故有是命。
手詔李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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