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哲宗元祐元年八月丁亥盡是月辛卯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八十四
帝 號 宋哲宗 年 號 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八月丁亥,刑部言寶文閣待制章衡知真定府,衡以罪落職,法當檢舉。詔更候二期取旨。 吏部尚書孫永言:「故天章閣待制周孟陽事英宗藩邸,神宗朝嘗為侍從,死京師,貧不能歸葬。一子定民進士出身,至不時調官。」詔以人船還其喪至揚州,敕本州量事應副。又令吏部先次注定民本州合入官。
詔今後蕃官不許充漢官差遣。
先是,河東路提刑兼權管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