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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五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起訖時間 起哲宗元祐四年十一月盡其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三十五

  帝  號 宋哲宗   年  號 元祐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十一月丁卯朔,戶部言:「諸路進貢之物,不許附遞,並令轉運司於順便州軍類聚,計綱起發上京,差人管押。」從之。(新無。)  戊辰,詔:「今後三省錄事、都事並依條揀試選人或取法官,逐省各一員。其初取外人,仍合用銷減員闕取填。」(政目云:「三省錄事、都事依條例試選人及法官,逐省各一員。」)

  詔:「文彥博乞致仕,已斷來章,如別有進入文字,仍許收進。」

  己巳,故陳州觀察使、陳國公仲郃之嫡長子、右武衛大將軍、涪州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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