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元年八月盡其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九十一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元豐元年(戊午,1078) 全 文
八月壬寅朔,權荊湖北路轉運判官馬瑊言:「諸州【一】已裁定年額公使錢數,欲乞造酒所用米麴,許前一年申本司借錢造麴糴米,復於次年合破錢數內分四季□除。」先是,知荊南吳中復言:「臣嘗為御史,彈奏今提舉常平趙鼎父宗道,難與共事。乞提點玉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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