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仁宗皇祐二年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六十九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皇祐二年(庚寅,1050)
全 文
八月乙卯朔,詔罷祀前一夕警場。先是,帝謂輔臣曰:「明堂直端門,而致齋於內,奏嚴於外,恐失靜恭之意。」下禮院議曰:「警場本古之鼓鼜,所謂夜戒守鼓者也。故王者師行、吉行皆用之。乘輿宿齋,儀衛本緣祀事,則警場亦因以警觽,非徒取觀聽之盛。若以奏嚴之音去明堂近,則請列於宣德門百步外,俟行禮時罷奏一嚴,亦足以虔恭祀事。」帝曰:「既不可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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