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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八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起訖時間 起神宗熙寧四年十一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八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熙寧四年(辛亥,1071)

  全  文

  十一月壬午朔,權襄邑縣都監楊復為開封府界東路都巡檢兼教閱保甲,仍令提點司訪察諸縣巡檢有不練武藝者,奏選官代之。去年十二月【一】乙丑,初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可考。九月二十四日,初習武藝。  詔:應朝廷擢用才能、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中書、樞密院各專令檢正、檢詳官一員月以事狀送進奏院,篃下諸路。舊紀書詔以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頒告天下,新紀因之。

  又詔審官東院每季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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