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哲宗元祐六年六月壬辰盡是月乙巳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五十九
帝 號 宋哲宗
年 號 元祐六年(辛未,1091)
全 文
六月壬辰,疏決在京及開封府界諸縣繫囚,自雜犯死罪遞降一等,至杖釋之。先是,四月末,王巖叟移簡劉摯,請早疏決。摯答云:「即商量。」蓋自元祐以來,多四月以前,今歲差遲,諸司繫囚殆千人,故巖叟以為言。既踰月,乃有是命。
龍圖閣待制梁燾權禮部尚書。燾與朱光庭、劉安世俱以論鄧溫伯不從請補外,燾出知鄭州,光庭、安世正月已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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