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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周本紀第四

唐朝 史记三家注 司马迁 司马贞等注 著
简体

周本紀第四

周后稷,名棄。〔一〕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二〕姜原為帝嚳元妃。〔三〕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之隘巷,〔四〕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五〕〔一〕正義因太王所居周原,因號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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