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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唐朝 史记三家注 司马迁 司马贞等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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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丞相蒼者,陽武人也。〔一〕好書律曆。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二〕有罪,亡歸。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以客從攻南陽。蒼坐法當斬,解衣伏質,〔三〕身長大,肥白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遂從西入武關,至咸陽。沛公立為漢王,入漢中,還定三秦。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乃以張蒼為常山守。從淮陰侯擊趙,蒼得陳餘。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備邊寇。已而徙為趙相,相趙王耳。耳卒,相趙王敖。復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擊之。蒼以代相從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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