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史 >查看详情

《宋史》·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元朝 宋史 脱脱 著
简体

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初无定员,后以二百人为额。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始入学,验所隶州公据,试补外舍,斋长、谕月书其行艺于籍。行谓率教不戾规矩,艺谓治经程文。季终考于学谕,次学录,次正,次博士,后考于长贰。岁终会其高下,书于籍,以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