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史 >查看详情

《宋史》·本纪第三十四 孝宗二

元朝 宋史 脱脱 著

三年春正月甲辰,诏廷尉大理官毋以狱情白宰执,探刺旨意为轻重。庚戌,置三省户房国用司。初,以国用匮乏,罢江州屯驻军马,至是复留之。癸亥,罢铜钱过江之禁。裁定利州西路诸军额。

  二月壬申,诏国用司月上宫禁及百司官吏、三衙将士请给之数。癸酉,出龙大渊为江东总管,曾觌为淮西总管。甲戌,大渊改浙东,觌改福建。乙亥。罢成都、潼川路转运司轮年铨试,以其事付制置司。辛巳,以端明殿学士虞允文知枢密院事。癸未,雨雹。甲申,为知陈州陈亨祖立庙于光州,赐名愍忠。丙戌,以《武经龟鉴》、《孙子》赐镇江都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