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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明朝 元史 宋濂 著

◎选举一

  选举之法尚矣。成周庠序学校,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举于乡,升于司徒、司马论定,而后官之。两汉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或奉对诏策,事犹近古。隋、唐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或兼用诗赋,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虽当时得人为盛,而其弊遂至文体卑弱,士习委靡,识者病焉。辽、金居北方,俗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亦粗称得士。

  元初,太宗始得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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