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元史 >查看详情

《元史》·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明朝 元史 宋濂 著

◎祭祀二

  ○郊祀下

  仪注之节,其目有十:

  一曰斋戒。祀前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其二日于大明殿,一日于大次,有司停奏刑罚文字。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西序,东向。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门列仗。昼漏上水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别殿奉迎。昼漏上水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昼漏上水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奉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臣某言,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解严。侍享执事官各还本司,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