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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明朝 元史 宋濂 著
简体

◎礼乐一

《传》曰:“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致礼以治躬,外貌斯须不庄不敬,则慢易之心入之矣;致乐以治心,中心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古之礼乐,壹本于人君之身心,故其为用,足以植纲常而厚风俗;后世之礼乐,既无其本,唯属执事者从事其间,故仅足以美声文而侈观听耳。此治之所以不如古也。

前圣之制,至周大备。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而教化大行,邈乎不可及矣。秦废先代典礼,汉因秦制,起朝仪,作宗庙乐。魏、晋而后,五胡云扰,秦、汉之制亦复不存矣。唐初袭用隋礼,太常多肄者,教坊俗乐而已。至宋,承五季之衰,因唐礼,作《太常因革礼》,而所制《大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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