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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明朝 元史 宋濂 著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俸米。其所以养官吏者,不亦厚乎!

  禄秩之制,凡朝廷职官,中统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之;随路州县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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