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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一百四十 志一百十五

中华民国 清史稿 赵尔巽 著
简体

◎兵十一

△制造

清代以弧矢定天下,而威远攻坚,亦资火器。故京营有火器营鸟枪兵之制,屡命各省防军参用枪炮。初皆前膛旧制,继购欧洲新器。其后始命各省设局制造。制造之事,实始天津。当咸、同间,中原未靖,李鸿章疏请在天津设机器局,自造枪炮,以供北方军队之用。同时,江苏亦创立机器局。

同治四年,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统军在江南剿贼,习见西洋火器之精,乃弃习用之抬枪、鸟枪,而改为洋枪队。留防各军五万馀人,约有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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