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清史稿 >查看详情

《清史稿》·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

中华民国 清史稿 赵尔巽 著
简体

◎地理六

△安徽

安徽:禹贡扬及徐、豫三州之域。明属南京。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并统于淮阳总督。六年,俱罢。十八年,设江南左、右布政使,以左布政辖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暨徐、滁、和、广德四直隶州,驻江宁。康熙元年,始分建安徽为省治,复置巡抚,驻安庆。三年,江南分一按察使来治。五年,割扬州、淮安、徐州还隶江宁右布政。六年,改左布政为安徽布政使司。雍正元年,以两江总督统治安徽、江苏、江西三省。二年,升凤阳府属之颍、亳、泗三州,庐州府属之六安州,为直隶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