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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一百六十四

中华民国 清史稿 赵尔巽 著
简体

鲍桂星 顾莼 吴孝铭 陈鸿 鄂木顺额 徐法绩

鲍桂星,字双五,安徽歙县人。嘉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中允。九年,典试河南,留学政。十三年,典试江西。十五年,督湖北学政。累迁至内阁学士。十八年,任满,既受代,闻林清之变,疏陈十事,急驰至京,仁宗嘉之,曰:“汝所奏已次第施行矣。”擢工部侍郎,充武英殿总裁。桂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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