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明史 >查看详情

《明史》·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李贤,字原德,邓人。举乡试第一,宣德八年成进士。奉命察蝗灾于河津,授验封主事,少师杨士奇欲一见,贤竟不往。

  正统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师者盈万,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实支仅一石,降人反实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宜渐出之外,省冗费,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时诏文武臣诰敕,非九年不给。贤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满秩,或亲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无以劝臣下。请仍三年便。”从之。迁考功郎中,改文选。扈从北征,师覆脱还。

  景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