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明史 >查看详情

《明史》·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宪宗二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声。戊午,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甲午,敕群臣修省。三月壬子,减内府供用物。壬戌,李震大破靖州苗。

  夏五月丁卯,副都御史原杰抚治荆、襄流民。庚申,录囚。

  秋七月庚戌,黑眚见。乙丑,躬祷天地于禁中,以用度不节、工役劳民、忠言不闻、仁政不施四事自责。戊辰,遣使录天下囚。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