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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礼十二(凶礼一)

  次五曰凶礼。凡山陵、寝庙与丧葬、服纪及士庶丧制,皆以类编次。其谒陵、忌辰之礼,亦附载焉。

  山陵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号。皇祖考熙祖,墓在凤阳府泗州蠙城北,荐号曰祖陵。设祠祭署,置奉祀一员,陵户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凤阳府太平乡。太祖至濠,尝议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刘英等二十家守视。洪武二年荐号曰英陵,后改称皇陵。设皇陵卫并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三员,俱勋旧世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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