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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八

清朝 续资治通鉴 毕沅 著
简体

【宋纪一百六十八】起旃蒙协洽正月,尽柔兆涒潍十二月,凡二年。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端平二年(蒙古太宗七年)

春,正月,乙未朔,帝不祝朝。  丙申,诏:“中书后省,将端平改元以来中外言事书疏,科别其申明条目,速与缴入,以便省鉴;继自今计月类进,送之中书,俾大臣参阅酌行,如绍兴故事。”

诏:“三衙、沿江、京湖、四川、两淮制帅并诸处军帅,非临阵对敌,至干军令,不得遽行诛戮;如果犯显著,须按实取旨。”

庚子,诏:“荣王府、皇后宅置教授各一员。皇后宅可依绍兴旧典,四姓小侯立《五经》师之遗意。”  丁未,诏:“京湖、四川、两淮制臣、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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