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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五

清朝 续资治通鉴 毕沅 著

【元纪三】起上章执徐正月,尽玄黓敦牂六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圣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庚辰,一二八零年)  春,正月,丙辰,立迁转官员法:凡无过者授见阙,物故及过犯者选人补之,满代者令还家以俟。又定诸路差税课程,增益者即上报,隐漏者罪之。

  诏括江、淮铜及铜钱、铜器。

  辛酉,以海贼贺文达所掠良妇百三十馀人还其家。  广西廉州海贼霍公明、郑仲龙等伏诛。

  甲子,敕泉州行省;“山寨未即归附者率兵拔之,已拔复叛者屠之。”  录收宋二王功,以总管张?宣为沿海招讨使,千户罗璧为管军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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