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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英宗实录》·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五

明实录英宗实录 佚名 著

天顺五年十二月丁卯朔 上省郊祀牲
○镇守蓟州等处右监丞龚荣私已死内官家赀右参将署都指挥佥事吴得以闻荣亦奏得欲分其所私都察院请执治之 上命各陈其状遂皆宥之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议定赎罪则例守卫操备官旗将军校尉边军边民犯笞杖妇人犯笞杖徒文官监生犯笞俱令纳钞若官员与有力之人仍如前例运砖炭等物笞一十运灰一千二百斤砖七十个碎砖二千八百斤水和炭二百斤石一千二百斤纳钞二百实余四笞五杖灰各递加六百斤砖各递加三十五个碎砖各递加一千四百斤水和炭各递加一百斤石各递加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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