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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类稿》·卷四十七事物类

明朝 七修类稿 郎锳 著

○玉华山樵

  金华府东阳县东山,永乐初,有自称大呆子性天然者寓其间,仪容俊伟,趣识超卓,惟披麻戴笠,不服常服,磐桓于山南村落,与之游饮者,每得其诗画,诗画虽未过人,亦不尘俗。将死,嘱主人曰:“敛吾尸,悬于林木足矣。”主人卒葬之。其邑里姓名,终莫知之。予尝见其歌,及称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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