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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穣梁传注疏》·卷十一

唐朝 春秋穣梁传注疏 杨士勋 著
简体

◎文公

起九年,尽十八年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求车犹可,求金甚矣。

凯曰:“求俱不可,在丧尢甚。不称使者,天子当丧未君也。”

[疏]注“在丧尤甚”。释曰:求赙亦在丧,不言尢甚者,在丧有赙无金,故求赙比求金为轻;求车不在丧,又可於求赙,故传云求车犹可,凯云在丧求金尢甚。

夫人姜氏如齐。

归宁。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京,大也。师,众也。言周必以众与大言之也。

[疏]“京大”至“言之也”。释曰:不发於桓九年者,内之如京师始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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