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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注疏》·卷三十六

东汉、唐朝 周礼注疏 郑玄作注、贾公彦撰疏 著
简体

●卷三十六

《周礼注疏》

卷三十六

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劓,截其鼻也。今东西夷或以墨劓为俗,古刑人亡逃者之世类与?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闭於宫中,若今官男女也。刖,断足也。周改膑作刖。杀,死刑也。《书传》曰:“决关梁、逾城郭而略盗者,其刑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谓易君命,革舆服制度,奸轨盗攘伤人者,其刑劓。非事而事之,出入不以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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