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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注疏》·卷三

周礼注疏 佚名 著

●卷三

《周礼注疏》

卷三  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杜子春云:“宫,皆当为官。”玄谓宫刑,在王宫中者之刑。建,明布告之。纠犹割也,察也,若今御史中丞。○宫刑,郑如字,干同。杜作官。

  [疏]注“杜子”至“中丞”

  ○释曰:后郑以宫刑宫中之刑,不从子春官刑者,见《秋官·司寇》已云“四曰官刑”,此小宰不往贰之,则不须重掌。又见下文观治象“乃退,以宫刑宪禁于王宫”,故知宫刑明矣。云“建,明布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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