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周礼注疏 >查看详情

《周礼注疏》·卷十二

东汉、唐朝 周礼注疏 郑玄作注、贾公彦撰疏 著
简体

●卷十二

《周礼注疏》

卷十二  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郑司农云:“万二千五百家为乡。”

[疏]“乡大”至“禁令”

  ○释曰:六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令及十二教,与五禁号令皆掌之。

  ○注“郑司”至“为乡”

  ○释曰:案上文五州为乡,故知万二千五百家为乡。

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其乡吏,州长以下。○治,直吏反,下“考治”、下“治所”、“治处”同。行,下孟反,下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