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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文》·卷五十七

清朝 全汉文 严可均 著
简体

◎宦官

◎ 弘恭

恭,沛人。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为中书令。

◇ 奏收萧望之等

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毁离亲戚,欲以擅权专势,诬上不道,请谒者召致廷尉。(《汉书·萧望之传》)

◇ 建白下萧望之狱

望之前为将军辅政,欲排退许、史,专权擅朝。幸得不坐,复赐爵邑,与闻政事,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教子上书,归非於上,自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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