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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案汇录丙集》·卷五

清代 台案汇录丙集 清代官员 著
简体

五三、户部副奏(议覆巡视台湾刑科给事中书山等条奏台郡采买谷石定价增加)乾隆八年四月

五四、户部「为闽督喀尔吉善等奏」移会(备陈台地转运米谷情形,请准报销水陆运费)乾隆二十年四月二十日

五五、吏部「为内阁抄出浙闽总督杨廷璋奏移会(覆奏台湾府拨运内地兵米及平粜谷石一案应查各款逾限未覆缘由)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五六、户部「为本部奏」移会(议覆闽督崔应阶请将台湾府剩余供粟拨补内地各营折色)乾隆三十五年十月初四日

五七、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杨魁奏」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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