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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删卜易》·卷之三

清朝 增删卜易 野鹤老人 著
简体

身命章第三十六

诸书占身命,谓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尽。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以一卦而兼断者,即如父母旺相,双庆之征,又曰父旺伤子。岂世之有父母者皆无子嗣之人也?又曰见兄则财莫能得,又为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兴,紫荆并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财耶?手足外伤耶?《易林补遗》又曰:“兄动妻亡财相。”故执此论者,世之贫人寒士皆失偶之人耶?至于财官子孙,皆同此论。不暇细辨,必兼而断者,即先贤犹在,执此问之,知亦无从置啄。

觉子曰:余今得其法者,分占之法也。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占终身财富如何,占终身功名有无,占终身夫妻偕老否,占终身子嗣及寿元,俱宜分占。

终身财福章第三十七

福财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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