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卜筮正宗 >查看详情

《卜筮正宗》·第三篇 十八论

清代 卜筮正宗 王洪绪 著
简体

一、用神分类定例

凡占祖父母、父母、师长、家主、伯叔、姑姨,与我父母同辈与父母年若之亲友,及墙城、宅舍、舟车、衣服、雨具、求雨、细布、毡货、章奏、文章、馆室,俱以父母爻为用神。

凡占功名、官府、雷电、鬼神、丈夫、夫之兄弟同辈及夫之相与朋友,乱臣、盗贼、邪祟、忧疑、病症、尸首、逆风,俱以官鬼爻为用神。

凡占兄弟姊妹、姊妹丈夫、妻之兄弟、世兄弟、结盟同寅及知交朋友,俱以兄弟爻为用神。

凡占嫂与弟妇、妻妾及友人之妻妾婢仆,物价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