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汇录辛集
台案汇录辛集卷一
台案汇录辛集卷二
台案汇录辛集卷三
台案汇录辛集卷四
台案汇录辛集卷五
台案汇录辛集卷六
附录一
附录二
台案汇录辛集卷一
一、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兼管台湾镇总兵爱新泰奏」移会(议拟在船接赃之洋盗李恒茂等发黑龙江为奴)嘉庆五年十二月初六日
二、闽浙总督玉德奏折(遵旨查明捕盗出力各员,据实保奏)嘉庆八年闰二月十六日
三、刑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玉等奏」移会(议拟接赃之洋盗林针等发黑龙江为奴)嘉庆八年六月初九日
四、刑部「为内阁抄出浙江巡抚阮奏」移会(议拟接赃之洋盗王孝等发黑龙江为奴)嘉庆八年六月初九日
五、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台湾镇总兵爱新泰等奏」移会(拿获在洋迭劫盗犯,审明定拟)嘉庆八年八月初九日
六、兵部「为内阁抄出江苏巡抚汪志伊奏」移会(拿获追劫商船盗犯,审明办理)嘉庆八年十月初四日
七、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玉德等奏」移会(拿获在洋行劫及接赃服役各犯,审明分别办理)嘉庆九年三月十五日
八、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公保宁等奏」移会(议处失于救援之总兵孙大刚等照溺职例革职)嘉庆九年七月十四日
九、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李殿图奏」移会(拿获迭劫及接赃服役各匪犯,审明分别办理)嘉庆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一○、刑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玉德等奏」移会(审拟已革副将钱万逵等作为兵丁,交与提镇效力图功,出洋缉捕)嘉庆九年十二月初三日
一一、刑部「为内阁抄出浙江巡抚阮元奏」移会(议拟接赃洋盗骆然等发黑龙江为奴)嘉庆九年十二月初五日
一、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兼管台湾镇总兵爱新泰奏」移会
刑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所有奏前事一案,相应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计抄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嘉庆五年十二月初六日。
内阁抄出福建水师提督兼管台湾镇总兵爱等奏拿获盗首黄胜长等,审明分别治罪一折,嘉庆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奉上谕:爱新泰等奏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