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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实》·卷十一

宋朝 宋朝事实 李攸 著

○仪注一

  太祖乾德元年,蒋有事于南郊,为坛于城南南薰门外,径五丈,高九尺,四成。帝致斋于便殿,屏荤茹。前一日,上服衮冕,备大驾卤簿,宿斋于青城。上御青城门观奏严。夜设警场,用鼓吹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严用金钲、大角、大鼓,乐用大小横吹、觱篥、笳、笛,角手歌《六州》、《十二时》,每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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