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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卷八 檀弓上第三

礼记正义 佚名 著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具,葬之器用。子柳,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硕音石。子柳曰:“何以哉?”言无其财。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粥,谓嫁之也。妾贱,取之曰买。○鬻,本又作“粥”,音育,卖也,注同。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忠恕。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於丧。恶因死者以为利。○恶,乌路反。请班诸兄弟之贫者。”以分死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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