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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唐朝 礼记正义 孔颖达 著
简体

陆曰:“郑云:‘统,犹本也,以其记祭祀之本,故名祭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祭统》者,以其记祭祀之本也。统,犹本也。此於《别录》属《祭祀》。”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莫重於祭,谓以吉礼为首也。《大宗伯职》曰:“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五经,吉、凶、军、宾、嘉之五礼。祇,祈之反。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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