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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卷二 曲礼上第一

礼记正义 佚名 著


  礼记陆德明《音义》曰:“此记二礼之遗阙,故名《礼记》。”

  [疏]正义曰:夫礼者,经天地;理人伦,本其所起,在天地未分之前。故《礼运》云:“夫礼必本於大一。”是天地未分之前已有礼也。礼者,理也。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故昭二十六年《左传》称晏子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但于时质略,物生则自然而有尊卑,若羊羔跪乳,鸿雁飞有行列,岂由教之者哉!是三才既判,尊卑自然而有。但天地初分之后,即应有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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